部门职责
党委办公室主任(兼任学校办公室主任)
1.党委办公室主任
(1)党委办公室主任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办公室工作。
(2)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,认真领会党委关于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各项重要工作的精神,领导本部门全体人员,发挥党委的助手和参谋作用。
(3)组织、检查、落实党委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、准备工作。
(4)协调党委各部门之间的工作,及时传达党委(或上级党组织)的指示,检查、了解各党总支、基层党支部贯彻执行党委决议的情况,并及时向党委汇报。对于发现问题要提出解决的措施及意见。
(5)负责组织草拟党委文件、简报和函件,一般文件要认真审核订稿,重要文件亲自执笔。
(6)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。深入基层,进行专题或综合调查,根据调查的情况提出建议。
(7)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。
(8)检查、批阅信访的函件和处理意见,亲自处理信访工作中比较重要的问题。对于政策性强,影响大的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。
(9)检查指导机要工作、保密工作;做好党委及党委办公室的文件、资料的立案、归档工作。
(10)完成书记、副书记和其他党委委员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2.学校办公室主任
(1)在校长的领导下,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,领导本部门人员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。
(2)协助校长组织安排学院行政办公会议、学校党政联席会议以及校领导召开的其他专门会议,并做好会议决议的传达和督办工作。
(3)根据校长指示和学校办公会议的决定,负责组织起草学校综合行政规划、计划、总结、报告和决议等文稿。组织、草拟、审核以学校名义发布的文件等。
(4)根据校长指示和办公室的职责范围,组织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。督促检查学校计划、校长办公会布置的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。
(5)负责统筹行政管理工作,组织开展各行政单位年度目标计划的制定、实施和评价。
(6)负责上级领导机关的行政文件的批转和处理工作。
(7)负责安排学校的接待工作。
(8)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调查研究,了解情况,掌握信息,通过分析整理,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。做好上情下达、下情上达工作。
(9)负责学校的档案管理,加强办公室内部建设,管理好办公室内部事务。
(10)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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